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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及相关要求

  
评论:  更新日期:2026年03月22日  ♡ 收藏本页

一 、工作职责

1、根据《安全生产法》 《江苏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政策、法规有关安全生产 的要求,研究确定公司安全生产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性安全工作安排,组织制定安全 管理实施细则、办法、措施、指导、监督、检查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2、指导安全科等专项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组织落实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具体要求。

3、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情况,针对问题和隐患,督促、组织部门及时整改。

4、组织公司综合性、专题性的安全生产工作调研、检查和考核、评估,对安全生产工作 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处理。

5、定期召开季度安全分析会,查摆和分析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 任主体、完成时限和质量标准,追踪落实效果。

6、对企业安全生产实施考核,研究决定有关安全工作的表彰、奖励、惩处等事宜,及时 总结和推广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

7、监督企业安全投入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8、组织、监督企业制定各种预案并进行演练。

9、研究确定安全教育培训目标,制定计划并检查实施效果。

10、如实、及时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

11、接受执法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监督。

二、工作制度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每季度召开一次, 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或主管安全工 作的副组长主持,其他成员及列席成员参加。会议主要议题包括:各部门汇报所包保范围内的 安全情况,及本季度安委会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总结本季度安全工作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 分析发生的原因,提出解决意见,研究下月安全重点工作措施。根据需要,安排有关企业领导 列席参加会议,汇报安全专题内容。

2、专题安委会。由组长或主管安全工作的副组长主持,其他成员及列席成员参加。根据 安全形势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主要议题包括:传达公司对安全工作的决定、指示及要求,

通报公司安全形势,查找公司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公司开展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 工作的决定或通知,确定下一步安全工作重点及相应的措施要求,协调各公司的有关事宜,明 确责任、限期整改,抓好落实。通报有关事故的定性定责情况,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和处 理建议。

三、有关要求

1、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例会,所有成员必须亲自参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者,必 须向组长或副组长请假,并指派部门其他负责人参加,例会要建立签到制度。

2、主管安全部门每季度可以根据公司安全生产中所存在的问题和季节性工作特点,负责 起草拟定会议议题,并于会前2日内书面报送安委会。经组长或副组长审批签发后发至各位成 员及列席部门。对安委会确定的议题,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汇报准备。

3、对安全生产会议中汇报研究的内容,要认真做好记录,会后及时整理编发会议纪要。

对公司安委会决定的事项,有关责任部门要认真抓好落实,及时反馈信息,确保整改质量。

4、对安全生产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

项,领导小组成员要及时向组长、副组长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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