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负责组织本科室学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行业以及集团公司、市公司、煤业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有关文件、会议精神。
第二条 全面负责本科室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条 每月按期召开本科室安全工作例会,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安排,部署本科室安全工作。
第四条 每月定期组织本科室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 负责本科室综合治理工作,做好防火、防盗等其他安全工作。
第六条 具体负责定期组织对矿井质量检验部门进行安全检查。
第七条 具体负责定期组织对矿井选煤厂进行安全检查。
防治自然火灾治理规定
防治粉尘治理规定
防治瓦斯治理规定
失修巷道治理规定
通风系统治理规定
防止通风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重特大伤亡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一般伤亡事故规定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煤矿调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会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