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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健康体检管理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26年03月22日  ♡ 收藏本页

一 、目的

员工健康是公司最大的财富,也是公司得以稳定发展的保证。为确保员工身体健康,以充 沛的精力投入工作,同事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关爱,根据我司经营性质、各岗位的特点,制定本 规定。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所有岗位员工。

三、细则

1、入职体检

1)新员工试用期后(7-10天),由人事部,通知员工到制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2)入职体检费用控制在200元以内,费用由体检人自己先垫付,凭发票予以报销。体检 后,三个月内离职的,费用自行承担,从未结清工资中扣除。

3)如体检不合格者或被录用后在6个月内因提出离职的则自行承担费用,公司已报销的 从体检人工资中扣除。

4)体检合格员工体检报告与员工入职资料等并入员工个人档案,有行政人事部负责管理。 不合格员工,通知本人体检结果,不予录用。

2、定期体检

1)公司全体员工每年安排一次体检,原则上定在每年的3月份;

2)体检前,联系体检单位,确认费用情况、时间、体检人员数量、体检项目等;

3)体检结果结果,必须通知员工知晓,员工在体检报告上签字确认;

4)体检报告由行政人事部存档;

5)检查不合格的 ,通知本人复查;复查如有问题 ,告知本人进行治疗;属于传染病的要 离岗治疗,与其解除人员进行专项检查,待完全康复后方可工作。

四 、其 他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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