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各派出机构,大坝安全监察中心,全国电力安委会各企业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电力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工作部署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汛前准备工作的通知》(国汛办〔2026〕2号)有关要求,切实做好2026年电力行业防汛抗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十五五”开局之年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意义,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强化底线思维、极限思维,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逐级压实电力行业防汛抗旱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二、严密部署,提早准备。各单位要提早部署防汛抗旱工作,以“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扎实做好汛前准备。各电力企业要开展汛前风险隐患排查,建立问题台账闭环管理。要充分考虑近年来汛期灾害特点,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要充分汲取近年来洪涝灾害造成施工工地及外来人员伤亡教训,落实汛期施工工地安全管理“九条硬措施”,在应急预案中明确各环节“叫应”渠道、流程和响应措施。要坚持“高科技”与“土办法”相结合,针对洪水、暴雨、台风等汛期常见灾害,以及山洪、滑坡、泥石流、城市内涝等次生灾害,因地制宜采取防范措施。要提前做好超标准洪水等极端灾害应对准备,细化防御措施和人员临时转移方案。各派出机构和地方电力管理部门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针对重点企业和薄弱环节开展专业排查,指导一线电力企业准备到位。要与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门密切联系沟通,做好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省际间统筹协调。
三、突出重点,加强防护。各电力企业要重点排查水电站挡水建筑物、闸门、启闭机及其应急电源、承压管道设备、通讯系统,燃煤电厂厂房、灰库、灰场、煤场,核电厂冷源取水口、保安电源,重要枢纽变电站、重要输电通道,位于低洼地带和地下的变电站,电力建设工程基坑、渣场、工程边坡、施工营地等重要部位的防汛隐患,加强重点设施防护。各水电站要严格执行调度指令,按要求控制运行水位,严密排查监控周边地质灾害风险点位,加强与上下游水电站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保障大坝防洪度汛安全。沿海省份新能源企业要密切关注台风预警,提前做好防台各项准备,采取可行措施提高新能源场站及送出线路防御台风能力。电力企业在高海拔地区进行开发建设,要高度关注并认真分析冰川冰河消融可能导致的洪水及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风险,预先采取防范措施,提早做好应急避险准备。北方地区有关派出机构和电力管理部门要适应北方地区雨情汛情变化新特点,坚持问题导向,指导电力企业全面排查电力重点、关键基础设施的防洪标准,采取必要的防洪加固措施,大力提升北方地区电力行业防汛救灾减灾能力,从源头上减少断电等极端情况发生。
四、快速响应,科学救灾。各单位要持续跟踪分析汛期天气变化趋势,做好重点岗位值班值守,遇有灾害险情快速响应,及时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沟通灾情险情信息、协调应急救援对策。抢险救援期间严防次生事故,确保人员安全。电网企业要针对洪涝易发地可能造成断电断路情况,预置抢修人员和物资设备,灾后抓紧开展应急供电和电力修复,有力保障救灾现场和群众生活用电,及时报送停复电情况等灾情信息。
请各相关单位切实履职尽责,扎实做好2026年电力行业防汛抗旱工作,及时总结在汛前准备、应急演练、排除险情和抢险救灾等方面好的经验做法和工作亮点并上报。
联 系 人:秦王玉
联系电话:010-81929516、81929600(传真)
电子邮箱:fdsafety@163.com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5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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