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天津市生产安全事故暴露问题整改督办制度(试行)》的相关要求,区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开展了天津市悦民玻璃销售有限公司“4·20”一般坍塌事故的评估工作。区应急局按照通知要求,汇总各有关单位意见形成了评估报告。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的组织及开展情况
依据“谁调查、谁评估”的工作原则,由原事故调查组组长李庆武副局长担任评估组组长。前期区应急局已经将事故报告及批复相关情况通知各责任单位,并明确了工作任务。在规定时限内,各单位均报送了落实情况报告。评估组采取抽查座谈、翻看佐证材料的形式,实际了解落实情况,据此形成评估报告。
二、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事故报告中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为:1.由区应急管理局对天津市悦民玻璃销售有限公司进行2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2.由区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对武清区开发区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
对事故有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理建议为:1.由区应急管理局对刘俊忠(天津市悦民玻璃销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1.206万元罚款行政处罚。2.由信义光伏产业(安徽)控股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根据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奖惩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罚没徐金链(信义光伏产业(安徽)控股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物料管控部部长、废品站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当月绩效工资的30%,共计2100元。
三、评估事项及结论
(一)行政处罚落实情况
天津市悦民玻璃销售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7月29日足额缴纳罚款.
刘俊忠已于2021年7月29日足额缴纳罚款。
评估结论:区应急局对天津市悦民玻璃销售有限公司和刘俊忠的行政处罚已落实。
其它处理意见落实情况
区安委会办公室主任于2021年4月21日,对武清开发区安全部部长王付华进行了约谈。
评估结论:区安委会办公室对开发区有关负责人约谈工作已经落实完毕。
信义光伏产业(安徽)控股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于2021年7月12日发布关于对徐金链的处理决定。
评估结论:信义光伏产业(安徽)控股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的内部处理工作已经落实完毕。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天津市悦民玻璃销售有限公司加强了对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安全管理,到信义光伏产业(安徽)控股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厂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时,主动接受监督,按照有关要求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信义光伏产业(安徽)控股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通报了事故情况,对相关方管理制度进行完善,对天津悦民玻璃销售公司进一步要求,并加强了关于业务发包工作的巡查监督。
武清开发区摸底调研制定了涉第三方作业台账,对第三方危险作业管理方面,明确具体要求,网格安全专员强化对“第三方告知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企业进一步加强管理。
评估结论:各相关单位对事故调查报告中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已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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