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港区内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要求,配套消防设施和器材。
2. 消防器材应当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 和杂物。
3. 港区内的各类消防设施、器材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乱用。
4. 对消防水池、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善备用。
5. 港区内的消防车道和仓库、办公室、车间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消防安全责任和职责
滤清器消防管理制度
消防控制室资料管理制度
消防控制室设施管理制度
消防控制室人员培训教育制度
消防控制室交接班制度
消防控制室日常管理制度
小学灭火和疏散应急预案
宾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工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消防器材管理规定
消防安全九小场所界定标准
动火审批制度